林肯
Lincoln,林肯传
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
主演:丹尼尔·戴-刘易斯,莎莉·菲尔德,大卫·斯特雷泽恩,约瑟夫·高登-莱维特,詹姆斯·斯派德,哈尔·霍尔布鲁克,汤米·李·琼斯,约翰·浩克斯,杰基·厄尔·哈利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印度语言:英语年份:2012
简介:1865年,持续四年的美国内战进入了尾声,亚伯拉罕·林肯总统(丹尼尔·戴-刘易斯 Daniel Day-Lewis 饰)也迎来了他的第二个任期。在生命和任期的最后四个月,林肯一直在致力于一场比内战还艰苦的战役:推动宪法第13修正案在国会的通过。该法案将从法理上永久废除奴隶制在美国的存在。然而修正案提出的时机异常糟..详细 >
小悶 不過主角太會演了 好像嗅出了濃濃的政治正確跟拿奧斯卡的企圖心 Joseph出演有點驚訝
那些大人-02/14/13@Loews Waterfront 22
好吧,我看不懂。只觉得林肯真有人格魅力。
斯皮尔伯格是不是老了?近来的片子从《丁丁历险记》到《战马》再到这部,四平八稳,毫无新意,这部片子学院派可能喜欢,故事也讲得好,可,就是无趣。
比起戴刘易斯的林肯,我更喜欢汤姆李琼斯的斯蒂文森:因腐败而得以通过,却又为美国最纯洁的人所净化。
需要太多的背景资料才能看明白这个电影,也侧面证明这个电影真心是拍给从小学习本国历史的美国人看的。谈不上激赏,不过真心觉得美国这样一步一步走来,真的很伟大,从废奴到黑人权利到现在的同志婚姻,再看看中国,娘的一个官员财产公示都做不到,真是寒心又歇菜。
中规中距。刘易斯果然还是演什么像什么,只是感觉这角色没有让他爆发小宇宙的余地了。三星半吧
忒中规中矩,其实不像林肯的生平,主要是十三号修正案的通过和南北战争。画面比较复古,Lewis演技没的说,长相上比林肯精致。惊喜是还有总统私底下生活状况的描写——与妻子、儿子,第二惊喜是Spader。影片后45分钟较精彩,也略显做作。部分对白很学术很精彩。
文戏为主,集中在议会和不同的政治场合。对于没有太多美国政治背景或对当时那段历史不了解的观众来说真的很难有强烈的代入感。不过影片整体风格统一,最后的片尾音乐也很不错。之奈何本人无法理解影片的深邃主题了····
難看死了。辜勿論黑人在其平權運動幾乎缺席,當你只想拍白人國會辯論,但所有的白人都是如此蒼白,為甚麼支持/反對黑人平權都沒有拍出來,幾乎都是受賄的。唯一一個堅定的支持黑人權益的人,也把他簡化到只因為有個黑人老婆。林肯這主角也不突出。明明是大時代、大議題,這麼能拍得這麼難看。
其实叙事核心并不是传记,而是事件,关于13修正案。人物众多,但仍是很正统的形式,斯皮并不喜欢玩太多花样。起先信息量会略大,之后就能很快入戏。为了一个正义的目标,同样也可以使用一些见不得人的伎俩,这就是政治嘛。作为美国民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事件,高潮仍激动人心。我们的隔膜在于代入感不强
谢谢斯导这堂呕心沥血的历史课,但我不给它一坨屎。丹尼尔和汤米的所谓的神级表演只能说差强人意,当然他们要感谢萨莉菲尔德这颗巨型垫脚石。
看丹尼尔·戴·刘易斯神演技,看一群美国佬咆哮着像菜市场一样的争论废奴制,作为中国人可能对于故事代入感不强
虽说我很喜欢传纪片,但拍的太闷就受不了了!通篇几乎全是各种对话,挑战留学人士听力无下限,我伤心地表示听的很吃力。要不是两位男主演表现尚可,真有起身离席的冲动。
这么伟大的一个人一件事怎么可以讲故事讲到这么闷声无比
死皮伯一直是个爱国者,把林肯拍成了他的另一部断锁怒潮,电影主观性太强,不过死皮伯讲故事从来都是如此,不管是拯救瑞恩还是辛德勒名单,萨利菲尔德根本不像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妻子,反倒像他老妈,居然还拿了提名,今年奥斯卡的政治味道太浓
并不闷吗~比Amour好多了(文艺片一生黑),不过因为几乎没有剧情导致都没啥吸引人看下去的点,所以我花了一个星期才看完= =。斯老这片拍的太捧演员了,大量的对话和人物特写镜头使得影片完全是一场演技秀。最喜欢林肯夫妇吵架的那场戏,很有张力很震撼!
The title shout be "the 13th Amendment", and the buildup to final scene, all for someone to shout "the President is been shot at a DIFFERENT theater." Steven Spielberg is so lame
A tremendous victory in human history...前1小时50分的紧锣密鼓暗地涌动我坚持了好几次才没睡着...论影片质量无可挑剔,但观影感受实在过于艰涩...D.Day-Lewis 毋庸置疑的影帝表现...
严谨写实,充分的表现出来了林肯时代那种理性思辨的风采,不过这个时代实在是不适合搬上大银幕,林肯一大段一大段的独白让我难以理解,昏昏欲睡,不知道美国人是怎么看进去的,这就是文化差异吧。